11月8日,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电力市场交易规模和市场准人有关事宜的通知》,确定了广东省2020年电力市场交易规模、用户市场准入、发电企业主体等安排。要点如下:
市场交易规模:
初步确定2020年广东电力市场交易规模约2600亿千瓦时。
用户市场准入门槛:
所有进入市场的电力用户须满足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。
1) 珠三角9市的工商业用户市场准入门槛为年度用电量400万千瓦时及以上。
2) 粤东西北12市的工商业用户市场准入门槛为年度用电量200万千瓦时及以上。
3)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为年度用电量100万千瓦时及以上。
4) 国家确定的钢铁、建材等重点行业用户市场准入门槛为年度用电量200万千瓦时及以上。
5) 物业管理企业准入门槛及条件不变。
发电侧市场主体:
省内中调及以上燃煤电厂(含点对网送电的鲤鱼江、桥口电厂,不含宝钢湛江自备电厂)
燃气电厂(不含通明1、2号机组,通明3、4号机组,福华德4、5号机组,美视7、8号机组,虎门1、5号机组,虎门2、6号机组等不具备发电能力的机组)
相关工作要求:
各地市级主管部门于2019年11月18日前向社会公布本市电力市场准入用户名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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